那麼流浪漢呢?那也是一種正當的職業,每個人的選擇不一樣而已。
幼稚園開始,老師、長輩就喜歡問你長大之後要做什麼,通常幼稚園時期的男生都想當警察、開消防車;女生都想當老師。我幼稚園的時候想當什麼我已經忘記了,應該也是警察之類的吧。
到了國小,識的字多了,國文課可以寫作文了,除了我的家人以外,通常都會寫好幾次的「我的志願」。也不知是誰規定的,我的志願通常都會被寫成「我以後要做的職業」。我小學的志願有賽車手、太空人,最後都沒當成,我想我根本就沒有想要當賽車手或太空人,多半只是同儕間比較誰的職業比較酷。
最後我的職業是消防員,但這與本文沒什麼關係。在工作之後,我對於「我的志願」有所改變,開始對於付出勞力工作的藍領階級十分欣賞,尤其是每天騎車上班在福和橋上等紅綠燈時總會遇見幾個摩托車後面綁著一把A字梯的人,好希望可以當那種人,付出勞力辛勤地工作。
穿著沾滿髒污的工作服,不管颳風下雨都要到工地辛苦地工作,中午吃便當時是很充實的感覺。
再來是郵差。尤其是天氣很熱的時候,郵差在小巷子騎來騎去,想必他們對大街小巷的觀察都已十分入微,在民樂街這裡,有些宅急便還是騎三輪腳踏車載送包裹,特別有親切感與優閒。
服務人群的工作都很吸引人,端盤子的服務生也在我的志願清單裡,尤其是能像「我曾伺候過英國國王」小說中描述的那樣,如此平凡小人物的一生。
說到平凡小人物,就想起赫拉巴爾,或許鋪路的打石工或平交道管理員也不錯吧。
希望哪天真能有勇氣,做這樣的職業。人生有好多羈絆,再也無法為所欲為。要如果每個都跑去當苦力,誰來當BOSS付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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