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作個夢:
創建規則太簡單,
執行規則不難,只因為你是局外人,
管理監獄的人不會知道囚犯多苦,
規則卻都是管理監獄的人設計的,
is it really a matter?
真的有這麼重要且非它不可的規定?
況且是個羞恥到極點的規定,
好的法規的定義是什麼?
寫得很完整很美妙就行了嗎?
重點在於有沒有辦法執行,沒辦法執行的,就只是個屁,
別再嚷嚷你建立的規則多麼立意良好了,
because that is just a fucking useless shit
我也會寫:所有人不能犯罪。
so?
你手中有某些權利,那些權利不是依附著你而存在,
是你這坨屎剛好被拉在那裡,你把那塊精美的土地給褻瀆了,
如果有人怕你,他是怕你這坨屎;
如果有人敬畏你,他是敬畏被你褻瀆的土地;
如果有人愛你,他是開在你頭上的一朵花,
一朵鮮豔但是沒人會想接近的花,因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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