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在建築物準備領取建照的階段,會備好消防圖送審,審查通過就可以拿到建照準備開工。
從無中生有,很多東西都是想像的,所以在蓋房子的階段總會遇到許多次的建築變更設計,尺度越大的建築變更的次數通常也會越多。
以一般單純的建築物來說,就算建築格局沒有太大變動,現場也會因為施工工法造成圖說與現場有些許不符,這些不符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因為大多數的設備都是很單純的獨立系統,所以增加、減少之間都是獨立的事件,唯獨消防水系統、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是類有『主機』的消防設備,因為這個核心要提供它所背負的『容量』,所以在初使設計階段就必須考量將來施工可能會遇到需加大『核心』能量的狀況。
由於幫浦額定揚程如果達到100米,配管就必須選用CNS4626,所以當消防水力計算的揚程很接近100米又未到達100米的時候,就會出現選用幫浦揚程99M的狀況。
但往往因為建築變更設計或是總總設備位置因素導致現場配管與圖說不符,這些都是很正常的。但若彎頭數量增加太多,導致配管摩擦損失加大,一不小心水力計算揚程就會超過已設置完成的揚程99M幫浦,這種情況在其他尺度的幫浦發生時還好解決,頂多就是換一台幫浦;但發生在99M揚程的幫浦身上就會造成配管必須全部換成CNS4626的狀況。
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就只能哭泣。
通常消防設備於請領建照的設計階段設計者,與施工中監造的監造者是不同的人,這就變成監造者要承擔設計者的不當設計。
這是我最近遇到幾場幫浦揚程設計99米的心得...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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